校园建设处是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和组织建设项目立项及监督实施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校园建设规划和计划,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绿化建设和环境美化(以下统称为校园建设)等工作。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校园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校园建设程序办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校园建设任务。

2.负责学校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统筹学校建筑物的整体风格和布局。

3.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修缮计划;对校园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及勘察、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投资估算、项目概算书等材料,组织做好建设和修缮工程的立项和验收工作。

4.负责组织和参与校园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与材料设备的招标等工作。

5.负责申请并办理开工前的各项报批手续,缴纳各种税费,负责完成“三通一平”等工作,保证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6.代表学校管理工程现场,负责工程的技术及施工管理,会同监理公司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和进度等问题;做好图纸会审、技术复核、设计变更、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保维修等工作。

7.负责校园建设工程的配套设备、材料的价格调研,负责采购并保管由学校提供的设备、材料。

8.协助财务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掌握工程进度拨款情况和工程款结算情况,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校园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9.负责收集整理校园建设工程档案,并按规定及时送存学校档案馆,做好年度统计和总结工作。

10.负责校园环境美化工作,组织实施校园景观设计,绿化建设及养护。

11.负责学校公用场所建筑物(学生食堂、寝室楼除外)、道路、门窗桌椅等办公家具的日常维修,负责零星基建项目工作。

12.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