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之条件; 2. 具备行政主管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内容包含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类资格; 3. 指派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审图项目负责人。 4. 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5. 其他: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