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儿山教学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岩土勘察(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4-11-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帽儿山教学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岩土勘察(第二次)

采购方式

邀请谈判采购

项目预算

人民币:83,490.0

报名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之条件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6. 其他: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6.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名

项目内容

完成尚志市帽儿山镇东北林业大学教学区学生公寓项目地不小于506米进尺勘察,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满足设计施工需要的岩土勘察报告工期15天。

项目报名

1. 公告时间:2024-11-2起至2024-11-4- 15:30

2. 报名方式:有意参加谈判者需将附表一及企业资质材料电子版填写后发送至东北林业大学校园建设处指定邮箱;电子资料名称为:“<帽儿山教学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岩土勘察(第二次)>报名函:********公司”;邮箱或报名资料与要求不符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名企业承担。

3.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对符合谈判要求的企业通过电子邮箱发放邀请文件。未按学校指定时间邮寄相关文件的将失去本次谈判资格。

   

xyjsc@nefu.edu.cn

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

0451-82190364


报名企业需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可靠,电子邮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报名企业自行承担。


校园建设处

2024112




附表一:

       

东北林业大学校园建设处:

************ (报名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帽儿山教学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岩土勘察(第二次)”洽商谈判的有关活动, 全权处理洽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同时我公司明确如下:

1、提供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洽谈文件全部为胶印及密封,完全满足贵单位要求。

2、保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结算方式,承担合同规定责任义务。

3、愿意向学校提供任何与该项洽商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附:

全权代表: ***

机: ************

箱: ************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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