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楼灯具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5-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锦绣楼灯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洽商谈判

项目预算

人民币:76,542.75

资质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之条件;

2. 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企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5. 其他:

5.1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或商贸公司

5.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名

项目要求

1. 公告时间:2021-5-7起至2021-5-9 15:30

2. 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洽商谈判者需将附表一填写后和企业资质文件等电子版发送到校园建设处指定邮箱(主题为:“  锦绣楼灯具采购项目报名函:***公司,并在公告所示的每日9:00-16:00时间段进行电话确认。

3.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报名企业资质文件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学校通过电子邮箱发放洽谈邀请文件(条件不符者通过邮箱告知);报名企业按邀请文件制作洽商谈判文件,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学校,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4. 采购结果在东北林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公示。

 

邮    箱

xyjsc@nefu.edu.cn

联 系 人

贾老师

联系电话

82190364  

13384666658

 

报名企业需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可靠,电子邮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报名企业自行承担。

 

                              校园建设处

                                                          202156

 

 

 

附表一:

洽  谈  报  名  函

东北林业大学校园建设处:

(报名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洽商谈判的有关活动, 全权处理洽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同时我公司明确如下:

1、提供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洽谈文件全部为胶印及密封,完全满足贵单位要求。

2、保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结算方式,承担合同规定责任义务。

3、愿意向学校提供任何与该项洽商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附:

全权代表:

手机:

邮箱:

地址: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陈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