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之条件;
2. 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服务企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不接受已被列入东北林业大学不良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报名;
5. 其他: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5.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名;
1. 公告时间:2020-10-27起至2020-10-29 止
2. 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洽商谈判者需将附表一及企业资质材料电子版填写后发送到校园建设处指定邮箱(主题为“工程实验楼部分窗户节能改造(第二次)报名”),并在公告所示的每日8:30-16:30时间段进行电话确认。3. 本项目须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0-10-29 16:30,在东北林业大学综合楼401室集合。报名供应商须在踏勘现场登记确认,校园建设处将根据现场登记名单接受报名。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报名企业将失去洽谈资格。
校园建设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