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建设处工程材料出入库管理办法(2023)

发布时间:2023-05-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材料)管理与使用,规范材料出入库管理和流程,结合校园建设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材料泛指校园建设处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需经材料库房存放且建立台账记录管理的材料。

第三条  材料出入库管理工作由材料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配备专(兼)职管理员一名,负责做好登记、保管和领用等工作。

第四条  材料入库范围:暂估价材料供货样品、甲供材料、维修组修缮材料等。

第五条  入库管理

1.材料到库后,应现场进行材料的验收。管理员根据采购合同所列材料名称、数量、型号、指标、外观等核验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大宗材料、特殊材料入库时,需要核验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并留存复印件。

2.材料验收入库后应及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金额、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

3.入库单一式两联。一联交于供货商,一联由材料管理科留存。

4.将入库信息立即在台账上进行登记,保证入库单与台账一致。并经经手人签字确认。校园建设处需要至少两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  出库管理

材料出库领用须严格执行用料申请流程。

1.5000元以下材料由项目负责科室提出用料申请至材料管理科,经材料管理科科长审核同意后,会同材料管理员、项目负责科室人员到材料库办理出库手续和实施材料出库,材料出库的实施由项目负责科室组织实施,实施后在出库台账上签字确认,校园建设处不少于两人签字确认。出库过程可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

2.5000元以上(含5000元)材料由项目管理科室提出用料申请并由主管项目的处领导签字确认,交由材料管理科审核同意后,并经分管材料管理科处领导同意后,参照本项第1条程序办理。

3.管理员现场为领料人开具材料出库单,双方在出库单上签字。

4.出库单一式两联,一联交于领料人,一联由材料管理科留存。

第七条  材料返库

领用材料使用完毕后,如有结余可办理材料返库,程序按材料入库手续办理。

第八条  日常管理

   1.建立材料台账,对于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登记台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账物一致。

   2. 定期对各类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做到台账、实物一致。

3.出、入库单、材料台账要字迹清楚,签字手续齐全、及时,避免补签,同时加强台账保管,防止丢失与损毁。

4.材料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根据材料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并根据库房的条件做到合理分布,堆放整齐,取用方便。

5.认真做好库房的安全工作。安装监控设备,方便随时监管。管理员定期要巡检校园建设处所有库房,检查有无可疑迹象,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污染、防损坏等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