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建设处小额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发布时间:2025-06-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规范校园建设处(以下简称“建设处”)小额分散采购管理,根据学校及处内有关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建设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细则所涉及的采购,是指建设处按照学校批准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单项、单次、单批采购金额未达到学校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服务等。

第三条 建设处领导班子负责全面领导小额分散采购工作。

第四条 对于采购金额为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3人及以上校内在职人员组成,成员至少包括项目申报科室分管处领导

第五条 对于预算2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申报科室需填写《校园建设处小额分散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以下简称“《立项申请表》”报分管处领导审批同意后,自行组织采购。

第六条 对于预算金额在 5000 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申报科室需填写《立项申请表》并报分管处领导和处长共同审批同意后,自行组织采购。

对于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申报科室需填写《立项申请表》报处领导班子共同审批(会议或会签)同意后,由规划计划科组织采购。

小额分散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直接采购比价采购市场采购线下邀请谈判采购线上邀请谈判采购等。

应急抢修、抢险救灾类采购项目,经请示处长同意后,可先行实施并留存好相关影像资料,事后向处领导进行汇报。

第十条 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终止采购。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相关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合理费率。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一条 对于采取线上邀请谈判方式的采购,规划计划科根据《立项申请表》,在建设处网站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公示期为3日历天。采购公示内容主要包含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质条件、时间要求、联系方式等。

第十 项目发起科室可根据工作实际,可对采购方式进行推荐汇报,通过逐级审批以确定最终采购方式。

第十 对于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原则上询价对象、谈判对象数量应不少于三家。对于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为提高工作质效,在确保质价相称前提下,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询价对象、谈判对象数量。

第十 采购评审总体坚持“质优价廉”原则。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选择价格低的。价格相差不大,选择质量(服务)优的。

第十 采购评审完成后,评审人员需要校园建设处小额分散采购项目采购记录与审批表》(以下简称“《采购审批表》”并进行逐级审批,以确认拟成交合作对象。采购记录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如有)、评审日期、评审地点、评审结果等。采购记录需要全部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 对于预算金额在预算2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申报科室需持《采购审批表》报项目申报科室分管处领导审批;对于预算金额在 5000 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申报科室需持《采购审批表》经济科、项目申报科室分管处领导和处长共同审批;对于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申报科室需持《采购审批表》经济科、处领导班子审批(会议或会签

第十 对于确定成交价在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谈判结果应在学校主管招标采购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于确定成交价在2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谈判结果应在建设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

第十八条 采购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经费来源、采购金额、采购价格、成交供应商、采购日期及详细的采购内容(具体包括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修缮项目名称、施工内容、施工地点、质量要求、施工工期等)。

十九 对于完成采购项目,由综合科牵头负责组织后续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及用印需严格按照学校及处内相关工作流程履行。

第二十条 项目申报科室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维护学校利益,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

第二十 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采购项目,在落实经费、且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原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签补充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且补充合同与原合同的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学校采购限额标准。

第二十 参与小额分散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小额分散采购工作。

第二十 建设处按照“全程留痕、可追溯,谁发起、谁主责”的原则,明确招标限额以下小额分散采购项目的主责科室和负责人,对采购全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包括报价文件、决策记录、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及时做好立卷归档以备核查。

二十 为保证小额分散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对于5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采用线下或线上邀请谈判进行采购。

二十 对于2000元以下采购,各科室自行组织采购,无需履行上述程序。

二十 本细则自2025617日起施行,由校园建设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校园建设处小额分散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

2.校园建设处小额分散采购项目采购记录与审批表》



校园建设处小额分散采购项目立项申请表

申报科室及负责人: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


立项理由


主要内容


建议采购方式


分管处领导审批意见(如需)

处长审批意见

(如需)

处长办公会或班子会签审批意见

(如需)





校园建设处小额分散采购项目采购记录与审批表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报名单位及报价:

单位名称

报价(

备注

















采购意见:

经济科审批意见

(如需)

分管处领导审批意见(如需)

处长审批意见

(如需)

处长办公会或班子会签审批意见(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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